3月30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读红、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张志鸿、张金文、李敏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艺、区人民法院院长吴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登科、区监察委员会、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处)不是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副主任、各镇人大主席或人大主席提名人选、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两名公民到会旁听。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正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建设更新改造”专题询问督办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王读红指出。一是有力有效推动“百日攻坚”。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人大工作。三是同心同力参与中心工作。全区人大干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投身到“中国绿色硅谷”核心区、乡村振兴、城市更新、“五清”行动等中心工作中,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各级人大代表要立足岗位职责,当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结合自身专业和人大代表优势,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广泛凝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共识,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在助推发展、为民服务中展现代表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