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读红主持。
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接受部分同志辞去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乐山市五通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送审稿)>的议案》; 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要求,一是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把《条例》作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力法律武器,进一步加大《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 二是各镇、区级各部门要围绕区委“133”工作思路,以争创全国百强区为目标总揽,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在扎实做好抗旱防汛、民生保障等工作上下功夫。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立足本职岗位,依法有效地做好人大工作,积极投身重大项目、中心工作一线,为五通桥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会前,集中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张志鸿、张金文、李敏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
副区长刘凯,区法院院长吴蔚,区检察院检察长苏登科,区监委相关负责人,常委会有关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2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