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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承靖同志辞去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来源:区人大办   点击:0   字体:特大      颜色: 绿

2024411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蒋承靖同志申请辞去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并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蒋承靖同志辞去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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