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至17日在五通桥城区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五通桥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五通桥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五通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书面);
八、听取和审议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五通桥区2024年度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书面);
九、票决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十、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去职务的备案报告(书面);
十一、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