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5年3月27日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庞东晓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徐 城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马文义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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