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6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2024年7月31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柯昌立辞去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柯昌立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确认柯昌立的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截至目前,乐山市五通桥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95名。
特此公告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31日